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制度汇总
发文单位:行政部   作者:蓝天编辑  更新时间:2016/5/10 11:43:20   浏览次数:2903

怀

 

 

 

 

 

 

目录

 

第一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制度…………………4

第一节  制定目的 

第二节  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程序 

第三节  服务预估 

第四节  服务终止 

第五节  服务考核 

第六节       

第二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10

第一节       

第二节  归档范围 

第三节  归档要求 

第四节  归档方 

第五节  档案保密 

第六节  档案借阅 

第七节  档案销毁 

第三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保密制度 …………16

第一节      

第二节  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第三节  资料的阅读和管理制度

第四节  注册档案电子系统保密制度

第五节  网络、短信平台、电子信息的保密制度

第六节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密级的确定

第七节  保密措施 

第八节       

第四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自我检查制度…………………… 20

第五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外展服务制度 ……………………21

第六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项目自主运营管理办法 …………23

第七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活动经费申请及报销制度……… 24

第八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投诉或意见处理制度 ……………27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换岗制度及程序 …………………31

第十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转介协议书 ………………………34

第十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制度 …………………37

第一节  岗位同工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第二节  项目同工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第三节  星级社工评选办法 

第十  东莞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社工个人服务指标的规定……………………………………………………………………………42

第十三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督导及督导助理选拔制度

…………………………………………………………………………………44

第一节  督导制度 

第二节  督导助理选拔制度

第十四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组长选拔制度……………………46

第十五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组长及同工职责…………………47

第一节  组长职责

第二节  同工职责

第十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日常行政事务补充规定………………………………………………………………………………49

第十七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行政事务补充规定

………………………………………………………………………………53

 

 

 

 

 

 

 

 

 

 

第一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制度

 

第一节  制定目的

一、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以及机构同工,了解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接收服务对象的一般做法。

二、对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同工作出指引,使他们清楚须遵守的工作程序。

三、让服务对象及其家属以及机构同工知道当服务对象退出服务时,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以下统称为机构)会采取什么步骤。

四、接收服务对象的政策以一视同仁为原则,凡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士,均可申请接受服务。

第二节  服务对象接受服务程序

一、机构为符合下列资格的人士提供服务:青少年、老人、残障人士、孤残儿童、信访人、企业员工、社区矫正人、刑释解教人员、新莞人等。

二、机构接受任何服务对象求助咨询,申请者应填妥申请表,由机构相关同工做初期的需求评估。

三、机构安排专业同工对服务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主动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第三节  服务预估

一、在提供服务前,机构会由受过专业训练且合格的同工对服务对象的需要进行预估。  

二、机构在接收服务对象前一个月内进行服务需要预估。

三、机构接收服务对象的预估程序:

(一)约见服务对象或其家属;

(二)确定服务对象是否需要本机构提供的服务,以及是否有其他因素妨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

(三)收集基本的个人详细资料;

(四)建立服务对象的档案记录,将与服务对象见面的详情记录在案;

(五)向服务对象或家属提供机构资料;

(六)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服务对象或其家属何时可以开始接受服务。

四、预估结果会用来制定个案计划,作为向每位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指引。

五、机构会定期监察和修订各项个案计划,每年也会正式考核各项计划一次。

六、在评估服务对象各方面需要、拟定和考核个案计划的过程中,机构致力于使个别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均能参与其中,并会提供适当的协助和支援。

第四节  服务终止

一、服务对象可自愿退出服务,如情况需要,机构会为服务使用者提供转介服务。

二、有意退出服务的服务对象首先应通知直接跟进的同工。

在此情况下,机构应遵守的程序如下:

(一)直接跟进服务对象的同工通知机构社工服务部服务对象有意退出服务;

(二)同工联络服务对象或其家属,咨询是否希望就退出服务面谈;

(三)同工约见服务对象或其家属,了解他们退出服务的原因;

(四)同工视情况需要,做跟进转介;

(五)面谈记录应存入服务对象的档案。

三、在下列情况,机构可要求服务对象退出服务:

(一)服务对象不再符合接受服务资格;

(二)服务对象的行为对其他服务对象或同工构成危险;

(三)所提供的服务不再符合服务对象的需要。

四、机构要求服务对象退出服务应遵守的程序:

(一)服务对象不再符合接受服务资格

1、以书面于三个月前向服务对象发出终止服务的通知,表明其不再符合接受服务资格;

2、应与督导召开个案会议,讨论服务对象退出服务的事宜和可能安排的跟进转介;

3、应安排跟进转介。

(二)服务对象的行为对其他服务对象或同工构成危险

1、通知服务对象或其家属,表明服务对象的行为威胁到其他服务对象和同工的安全,以及机构有意要求服务对象退出服务;

2、应与督导召开个案会议,邀请所有当事人出席,共同制定避免服务对象退出服务的策略和有关期限;

3、服务机构实施在个案会议中制定的策略,避免服务对象退出服务;

4、若策略不奏效,应再次召开个案会议,邀请所有当事人出席,共同计划为服务对象做跟进转介,安排其退出服务及订出终止服务的日期。

(三)所提供的服务类型不再符合服务对象的需要

通知服务对象或其家属,表明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再符合服务对象的需要,以及机构有意要求服务对象退出服务。

1、机构作出终止服务的决定之前,会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修改对服务对象的服务计划或实施行为管理计划,使服务使用者能够继续接受服务。

2、服务对象申请接受服务和退出服务时,机构应该让申请人知道机构作出受理和不受理决定的原因。

第五节  服务考核

一、为提高同工的服务质量,机构设立专门的考核制度。

考核程序如下:

(一)机构通过问卷、电话、走访等方式定期向服务对象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社工服务部根据相关标准对同工服务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估;

(二)评估结果出来后,社工服务部向同工发出通知和说明,同工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评估结果;

(三)公示期间,同工如对评估结果有疑虑,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可按程序向向组长咨询或提出质疑,由组长和工会主席向社工服务部提出申请查看同工考核具体分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对同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两次。

第六节  其他

一、机构建立相应的投诉及表彰等评估机制,建立、培养专业素质的同工人员,满足广大服务对象的需要。

二、定期更新服务对象的服务记录,以反映其情况的变化。

三、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服务均按本制度进行。

附录: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流程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申请程序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退出程序


附录:

附录1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流程

 

注:以上为一般服务流程,具体情况因用人单位及服务对象不同可作调整。


附录2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申请程序

 



附录3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退出程序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年度立档,机构内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按机构服务管理系统和纸质档文件管理归档。

二、档案承办部门或负责人员应保证记录的完整性,结案后及时上交。工作变更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材料向社工服务部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二节  归档范围

本制度主要针对于本机构同工对服务对象的服务记录、督导记录以及工作总结等的管理。

第三节  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保持真实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对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二、在一个档案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安排。

三、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其负责同工收集全齐。

四、档案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档案要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三年、两年、一年三种。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一)编码(服务版块)–编码(服务性质)–次序–年月日–服务点-同工编号

例:JUS-C001-20110302-DC-0346

(司法服务2011年3月2日开案的第1个个案东城司法所编号为黄远清)

(二)编码(服务版块):

残联      REH – Rehabilitation)

教育局     EDU – Education Bureau)

妇联      WMF – Women Federation)

团委   CYL – Communist Youth League)

社区   CMW – Community Work)

民政局      CAB – Civil Affair Bureau)

新莞人     MWD – Migrant Workers in Dongguan)

司法       JUS – Justice)

企业       CORP - Corporation)

项目       PRO - Project)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CISC - Community Integrated Service Center)

(三)编码(服务性质):

建档      F -  File)

个案     C – Casework)

小组     G – Groupwork)

活动     P – Program)

六、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安排并编写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节  归档方式

一、机构一线同工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服务,必须进行记录,并交机构归档。

二、一项服务已完成时(包括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同工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交机构归档。

三、同工与督导的交流记录,应于交流结束后交机构归档。

四、每月定期归档专业服务档案,每年的十二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位同工要把本年度应归档而未归档纸质档全部文件移交档案室归档电子档文件上传至服务管理系统归档

第五节  档案保密

一、出于对服务对象隐私保密的原则,与服务对象交谈的服务记录不得私自转借;未获得机构管理者或资源提供者明确同意下,不可向他人提供服务对象个人资料的档案。

二、不允许转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三、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服务管理系统中专业服务资料和数据信息

第六节  档案借阅

一、档案不许转借,只供借阅者本人查阅。

二、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要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阅档案的同工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五、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社工服务部主任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机构

六、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相应部门同意,并签订保密协议,对摘抄的材料进行审查、盖章。

第七节  档案销毁

一、对已失效的档案,认真鉴定,编制销毁清册,该清册永久保存。

二、办理销毁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三、销毁时要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四、纸质档案保存期为5年,个案档案记录永久保存;数字档案保存期为七年,个案记录永久保存档案

、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擅自销毁各类档案


附录:档案管理表单

附录1  档案查询申请表

申请人:                                         填表日期:             

档案名称

查询事由

查询时限

申请人所在领域

申请人签字

 

 

 

 

 

 

 

 

 

 

 

 

 

 

 

 

 

 

 

 

 

 

 

 

 

机构主任或督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录2   档案转出记录表

申请人:                                       填表日期:             

档案名称

查询事由

查询时限

申请人所在单位

申请人签字

 

 

 

 

 

 

 

 

 

 

 

 

 

 

 

 

 

 

 

 

 

 

 

 

 

 

 

 

 

 

 

 

 

 

 

 


附录3   档案清单

                                               填表日期: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序 号

档案存放项目

主要内容

存入日期

 

 

 

 

 

 

 

 

 

 

 

 

 

 

 

 

 

 

 

 

 

 

 

 

备 注

 

附录4  档案索引表

部门:

序号

档案号

名称

建档日期

存储位置

摘要

保管期限

备注

 

 

 

 

 

 

 

 

 

 

 

 

 

 

 

 

 

 

 

 

 

 

 

 

 

 

 

 

 

 

 

 

 

 

 

 

 

 

 

 

 

 

 

 

 

 

 

 

 


  附录5  作废档案销毁登记薄

档号

收文号

发文号

保存起止时间

销毁理由

销毁日期

 

 

 

 

 

 

 

 

 

 

 

 

 

 

 

 

 

 

 

 

 

 

 

 

 

 

 

 

 

 

 

 

 

 

 

 

 

 

 

 

 

 

审核:                   监督:                 执行:                          

附录6  档案调阅单

 

日期

 

调档部门

 

调档人

 

调档用途

 

 

调进档案时间

 

 

 

收文号

 

档号

 

柜号

 

归还日期

 

归还人

 

保管人签字

 

文件内容摘要

 

备注

 

审核:                保管人:                  调阅人: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专业服务保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了全面规范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以下简称机构)保密工作,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机构工作人员及机构同工。遵守机构的保密制度是机构工作人员及同工应尽的职责。

、保密文件的内容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保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计算机硬盘、移动软盘、U盘、软盘、磁带)、光盘等各类物品。保密文件的制作、传递、承办、使用、传阅、复制、保管、移交和销毁等各环节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及本保密制度。

三、本制度包括四项具体的保密制度,即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保密制度,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资料阅读和管理制度,注册档案电子系统保密制度和网络、短信平台、电子信息的保密制度以及密级的确定、保密措施、奖惩规定。

第二节  工作人员保密制度

一、机构工作人员是指在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中工作人员及机构同工。机构工作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机构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本制度确定的密级文件、档案等所指的文件材料。不得向其他机构同工窥探、过问非本人职责范围内之机构涉密信息。

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有保密文件的必须设置密码,并将密码报告社工服务部。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和交接保密文件。

三、涉密文件实行专人专管、登记造册,并严格遵守保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保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干事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四、保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复印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复制件按照文件的保密规定管理。

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总干事批准不得外借。

六、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保密文件或其他资料交至社工服务部,切不可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七、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第三节  资料的阅读和管理制度

一、资料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在机构范围内传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二、机构文件资料收入和发出必须登记在册,不允许任何人未经登记擅自带走文件资料。

三、文件的借阅使用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并按期归还,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保密资料的去向。

四、严格执行保密文件资料不得随意复印和摘抄有关条款规定。因工作需要复印的,要经社工服务部主任审批,并严格按照保密条款的规定使用和管理。

五、保密文件要定期进行清查、归档,不需要归档的要统一销毁。

六、做好保密文档的防失、防虫、防潮等防护工作。所有文件和档案应放在指定的文件柜保管。

第四节  注册档案电子系统保密制度

一、数据库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二、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档案专业数据信息。

三、制定档案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四、档案信息管理人员每周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五、档案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

六、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七、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八、和网站后台开发员及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员签订保密协议。

第五节  网络、短信平台、电子信息的保密制度

一、在蓝天网站和短信平台发送的任何信息的录入必须由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二、工作人员只能发送按规定程序批准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以其他名义发送未经规定程序批准发布的信息。

三、凡带有保密信息及保密内容的计算机、软盘等涉秘载体,必须有专用的保管地点、锁定密码、专人保管,各项管理要符合保密要求。

四、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电子涉密文件资料、档案登记、保管、借阅、使用、复制、转送、移交、保存、销毁等制度。

五、对同工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并要落实岗位责任制。

六、和网站后台开发员及服务管理系统开发员签订保密协议。

第六节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密级的确定

一、机构密级根据文件档案内容、保密时间、使用权限确定,分以下五类:

(一)在机构的发展过程中直接影响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发展和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高级保密级;

(二)机构开发的课题、调研成果、财务资料以及重要的会议记录为中级保密级;

(三)机构工作人员的档案、合同协议以及各类宣传资料等为一般保密级;

(四)只能在机构内部传阅的资料为内部资料;

(五)属于机构保密的文件资料应当表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二、机构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总干事签发,确立后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第七节  保密措施

一、属于机构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登记、管理、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由行政部派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设计、处理、传递的保密资料由电脑维护人员负责保密。

二、对于密级文件、资料等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社会服务部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或外出携带,需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由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并采取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机构开发的课题、调研成果及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的使用、修改等由机构工作人员,由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文件的保密工作负责。

四、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机构保密资料等,应当经总干事批准。

第八节  

一、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本保密制度并作出突出成绩的,记入季度和年度同工绩效考核给予奖励。

二、违反保密规定、以致发生泄密事件的,所在部门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及严重程度,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及事件具体情节,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予以惩戒,并赔偿协会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自我检查制度

 

提高同工的专业服务水平,有效地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改进相关服务工作,制定以下服务检查制度。

一、机构每月对同工上报的服务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列入小组及同工个人考评。

二、同工要善于反思、勤于反思,每天写一篇工作日志

三、机构每月对同工的工作日志进行检查,结果列入绩效考评,定期对同工进行督导,对同工的反思心得进行交流,以促使同工之间的相互借鉴。

四、机构定期对机构的运行状况、同工工作状态及满意度进行调查,将反馈的结果进行反思,及时检讨自身工作制度,发现并解决机构存在的问题。

五、督导在同工的反思交流后应给予反馈意见;督导对机构、小组的反思及时进行反馈,用于同工的服务重建,以便在以后的服务实践中自觉主动的运用。

六、同工要充分利用服务对象的评价,督导的评价等学习资源,加强服务方面的学习。

七、同工要针对个案服务进行反思,反思记录由小组长统一上交。

八、机构定期进行反思评估,就初期情况、过程、反思重建后的变化进行反思,对各个环节进行判断,提出进一步反思计划和要求。


第五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外展服务制度

 

为提高机构同工专业服务质量,完善外展工作体制,促进机构健康发展,结合机构实际,特制定以下外展服务制度:

一、在开展外展服务时应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应树立明确的服务目标,以关怀的态度,为服务对象疑难问题的预防和解决提供相应的服务,努力满足服务对象各种正当的要求。

三、应尊重、关心、帮助服务对象,注意维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应保密的权利。

四、应走访过程中应佩戴工作证,并表明自己的社工身份。

五、应注重仪表,衣着干净整洁,男同工不留长发、浓须,女同工不浓妆艳抹,不穿超短裙。

六、在走访时应先与服务对象预约,选择服务对象方便的时间进行走访服务。

七、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以此谋取私人的利益。

八、在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意外情况,应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机构,必要时要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止。

九、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与同事互相探讨,必要时向督导进行咨询,及时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进行走访时,原则上应为两名以上的同工或其他工作人员结伴进行走访,如因工作领域特殊,需要单独走访的,应向本小组同工或同事告知去向

十一、访谈结束后要及时填写访谈记录,归档至专业服务表格中,并上交社工服务部


附录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外展服务流程

 


第六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项目自主运营管理办法

 

一、为充分发挥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特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及规范研发项目奖惩的相关程序,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对获得基金会、企业、政府等相关单位资金支持的项目,机构将给予项目撰写、专业督导等支持,支持的力度将根据项目实施过程所需而定。

三、项目若获得基金会、企业、政府等相关单位的资金支持,机构将对其进行奖励,并在绩效考核、职位晋升等方面给予加分,或优先选拔。具体细则参考绩效考核制度。

四、为了充分调动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研发项目效益,将对同工给予必要的奖励。具体奖励细则根据项目实施效益而定。

五、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执行;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本办法各项资金扶持的,一经查实,机构将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本办法由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研究部负责解释、修订。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活动经费申请及报销制度

 

一、为了保证在岗同工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机构设立同工服务活动的专项经费。在此基础上,同工也可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社会活动的创收或争取社会的支持来解决部分经费。

二、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小组、个案、社区活动等所需经费;同工日常办公设备购买、办公用品补充及办公环境布置等;同工服务过程中的交通费、通讯费、饮用水、午餐费补贴等。

三、同工活动经费,全部用于在岗同工的业务开展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四、活动经费申请流程:填写“同工服务经费预算表”→督导视工作开展需要提出专业意见→社工服务部视资金情况提出审批意见→理事会审批同意→填写“借款单”,经行政部预支费用。

五、各项同工服务活动应于举办前两周填写同工服务经费预算表向机构提出申请。大型活动则于活动前一个月提出,凡未按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

六、如果活动紧急需要经费且数额不超过500元(含500元),可向社工服务部电话申请,由总干事审批同意后,再向财务部预支经费,事后按此制度补齐各项手续。

七、如果活动紧急需要经费且数额超过500元,仍需按照活动经费申请流程进行审批。

八、活动报销流程:填写“同工服务经费结算表”和“费用报销单” →社工服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理事会三人以上签字→结算、报销。

九、报销人员必须整理好发票或收据后连同报销清单一起审批;审批时必须带上活动资金申请或资金结算,以便各审批人核对参考。

十、如果发票品名与数量不符,或发票不规范,须补齐发票后,方可报理事会签字。

十一、报销清单经由以上程序,签名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二、报销时应自己保留一份报销清单明确资金归还去处,方便以后查账之用。

十三、凡购买活动物品最好索取“发票”,若无发票才索取收据(发票、收据都必须盖章),并在背后注明经手人姓名、日期,及活动项目;如金额较大(500元以上)时,需要证明人签名。

十四、因公事外出所取回的车票,必须在背后注明实际票价、使用日期、经手人姓名及活动项目,并妥善保存待查。

十五、活动经费的使用,坚持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履行支出手续。

十六、各项活动经费的申请应据实填报,若有造假不实,经查属实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七、同工服务经费申请及报销,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附录   活动经费申请流程

 



 


第八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投诉或意见处理制度

 

一、为促进机构同工高效地履行职责,保障服务对象投诉或意见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二、机构行政部负责受理服务对象投诉或意见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机构在网站上(www.dglantian.com)设立投诉或或意见处理板块,并设意见处理邮箱:ltgh2012@126.com,公布投诉或意见电话:0769-22400883,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机构或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机构行政部负责对投诉或意见记录在案,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将落实与反馈情况进行通报。

五、受理投诉或意见的范围。

对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投诉或提出意见:

(一)同工违反专业伦理和职业道德的;

(二)违反用人单位制度或管理规定的;

(三)无故旷工的;

(四)与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产生严重冲突的;

(五)其他投诉或意见内容。

六、投诉或意见处理方法可采用口头、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但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或意见,一般应采用署名书面形式,机构行政部对投诉或意见提出者的身份、姓名予以保密。

七、机构行政部受理投诉或意见时,对投诉或意见者应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或意见的记录和书面投诉或意见的接受、登记,分析投诉或意见材料,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八、机构行政部所受理的口头投诉或意见,要马上进行调查,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电子邮件形式的投诉或意见,要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解决;投诉或意见流程见投诉或意见处理流程图。

九、经查实的有效投诉或意见,按照机构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告知投诉者。


投诉或意见处理流程图如下:

附录1

 


附录2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投诉或意见处理表

 

投诉或意见单位

 

投诉或意见人

 

投诉或意见电话

 

投诉或意见记录:

 

 

 

投诉或意见人要求:

 

 

受理部门

 

受理人/日期:

调查结果:

 

 

调查部门

 

调查人/日期:

处理结果:

 

 

处理部门

 

处理人/日期:

投诉或意见人反馈

处理结果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处理速度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换岗制度及程序

 

为提高同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团队合作意识以及加强顾全大局的理念,增强蓝天同工服务机构的竞争力,保证机构持续稳定的发展,能够更全面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特制订以下换岗制度。

一、要求调动的同工提出调动申请,由社工服务部审批。

二、经调出和调入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后,由社工服务部对调动申请审批,超越权限的直接交由理事会审批。

三、由社工服务部下发调动通知。

 四、用人单位负责人有意向对同工进行换岗,应先征求同工意见,达致满意的安排。

 五、接收用人单位负责人做出是否同意换岗的答复,如同意轮换则做好工作安排,准备接收。

六、同意换岗的同工填写岗位轮换调整表。

七、社工服务部对调出同工办理调动工作交接,调出岗位向调入岗位办理同工工作关系移交。

八、同工到调入的用人单位报到、工作。

 九、财务部对调动工作的同工工资做出调整,并归档。


附录1   换岗程序

 


附录2    岗 位 调 整 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现工作岗位

岗位(领域):

 

将调往岗位

岗位(领域):

 

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

 

本人意见:

 

                            签名:

                            日期: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意见

 

                           签名:

                                                日期:

原工作岗位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现工作岗位领导签字

 

                           签名:

                                                日期:

 

第十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转介协议书

 

转介协议书

甲方: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乙方: ×××

为了更好地做好工作,贯彻 “1+7”文件精神,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就做好服务转介工作,与×××签定以下协议。

一、转介目的

双方制定转介流程,是为了更好地明晰服务内容,整合资源,完善同工义工联动流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群,进而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二、转介流程

(一)甲乙双方在转介发生前,应对服务对象有了基本的了解及评估,对确实不能提供服务的服务对象,征得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后,告知转介目的及转介流程。

(二)甲乙双方通过工作会议及专业督导后,确定转介的,填写转介表,完成转介手续后,之前提供服务的一方和后续提供服务的一方应在一定时间内共同跟进服务,直至全部工作移交后续提供服务的一方。

(三)甲乙双方在转介发生后,由后续提供服务的甲方或乙方提供服务,后续提供服务的一方对服务对象负有专业责任。

(四)附件: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转介表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本着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在转介发生后,甲乙双方本着对服务对象负责的态度,在一定时间内应定期举行工作会议或专业督导,就服务对象的进展情况开展专业讨论,直至全部工作移交后续提供服务的一方。

(三)转介发生后,如服务对象发生意外或其他事故,主要由后续提供服务的一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之前提供服务的一方应本着对服务对象负责的态度协助处理。

四、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服务转介表

 

服务对象姓名

 

性别

 

年龄

 

转介形式

□内部 □外部

转介开始时间

 

转介到的机构

 

转介原因

 

特别说明

 

原服务处同工对于转介的建议或计划

 

 

转介到机构的反馈

 

 签名:                时间:

转介同工:                               间:                  


第十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绩效评估制度

 

第一节 岗位同工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一、评估目的

本绩效评估重在沟通与自我反思,全面、客观、综合考核同工的工作成效,进而促进和提升同工专业能力的提升及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评估适用对象为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正式入社工、社工助理等且入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评估时段

本绩效评估每年评估两次(每半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四、评估原则

本绩效评估由十方评估组成: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由同工提交全部个案服务对象名单(至少十名,不足则提交小组服务对象名单或活动服务对象名单),机构选拔志愿者并对其进行培训后,集中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对同工服务效果进行调查评分;

(二)用人单位评估

由各小组(领域)用人单位对在其单位工作同工进行评分;

(三)督导评估

由各小组(领域)同工相应的督导对同工进行评分;

(四)自评

由同工对个人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

(五)组长评估

由组长对本组组员进行评分;

(六)各部门评分

由总干事、社工服务部、行政部、研究部、财务部对每位同工进行评分。

五、计分方法

本绩效评估总分为1000分,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占300分,用人单位评估占100分,督导评估占100分,自评占50分,组长评估占150分,总干事评估占40分,服务部评估占100分,行政部评估占60分,研究部评估占50分,财务部评估占50分。此外,年终绩效评估含加分项。

六、计分排序

本绩效评估根据各小组(领域)实际情况,以小组(领域)为单位进行分数排序,同工、同工助理分别排序,各小组(领域)绩效评估互不影响。

七、补充说明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每位社工需提全部个案服务对象名单(至少十名,不足则提交小组服务对象名单或活动服务对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配合评估工作。该项得分取所调查服务对象(三名及以上)的平均分作为社工的该项得分。如无法联系上服务对象,社工则需重新提供服务对象名单。若调查的服务对象不足三名,则取该领域服务对象评分的最低分作为其得分。

(二)用人单位评估

用人单位得分由季度考核评分的平均分跟半年评分组成,其中季度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占该项得分的30%,半年评分占70%。

八、本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如有变动以实际评估为准。

 

第二节  项目同工绩效评估暂行办法

一、评估目的

本绩效评估重在沟通与自我反思,全面、客观、综合考核项目同工的工作成效,进而促进和提升项目同工专业能力及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

本绩效评估适用对象为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正式入职项目社工、社工助理等,且入职时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评估时段

本绩效评估每年评估两次(每半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作为绩效工资发放依据。

四、评估原则

本绩效评估由十方评估组成: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

由同工提交3-5名服务对象名单,机构选拔志愿者并对其进行培训后,集中电话联系服务对象对项目同工服务效果进行调查评分;

(二)督导评估

由各项目同工相应的督导对同工进行评分;

(三)自评

由项目同工对个人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

(四)项目负责人评估

由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组员进行评分;

(五)各部门评分

由总干事、项目主管、社工服务部、行政部、研究部(负责通讯稿)、财务部主任对每位同工进行评分。

五、计分方法

本绩效评估总分为1000分,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占300分,督导评估占100分,自评占50分,项目负责人评估占150分,总干事评估占50分,服务部评估占50分,行政部评估占50分,研究部评估占50分,项目主管占150分,财务部评估占50分。此外,年终绩效评估含加分项。

六、计分排序

本绩效评估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分数排序,项目社工、社工助理分别排序,各项目个人绩效评估互不影响。

 

第三节  星级社工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社工管理,结合《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制度》,建立相对合理的星级评选办法,以激励现有社工及社工助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特制定《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星级社工评选办法》(社工助理评星级参照此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社工是指在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聘为社工岗位的一线服务人员。

二、 社工星级根据社工在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分三级,即三星级社工、四星级社工以及五星级社工。

三、评级标准

(一)三星级社工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个案服务指标的60%及以上;

2、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180分以上;

3、督导评分60分以上;

4、绩效评估总分700分以上;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一次以上。

1、2项必需达到;3、4、5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二)四星级社工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的70%;

2、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210分以上;

3、督导评分70分以上;

4、绩效评估总分750分以上;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二次以上。

1、2项必需达到;3、4、5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三)五星级社工标准

1、完成机构规定的本领域服务指标(个案、小组、活动);

2、服务对象满意度评分240分以上;

3、督导评分80分以上;

4、绩效评估总分800分以上;

5、经机构认定,为机构或团队赢得荣誉三次以上。

1、2项必需达到;3、4、5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四、对应社工星级的分类,每半年度对星级社工进行一次性绩效工资奖励。三星级社工每半年度绩效工资奖励600元;四星级社工每半年度绩效工资奖励1800元;五星级社工每半年度绩效工资奖励3000元。

五、其他相关事宜参考《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绩效评估制度》执行。

 


第十  东莞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社工个人服务指标的规定

根据民政局和香港督导的指示,不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指标如何,现规定机构内部各领域社工需完成的服务指标如下:

序  号

领  域

个  案

小  组

活  动

1

新莞人

30

6

15

2

  

15

4

6

3

  

20

6

10

4

综合服务中心

10

6

12

5

青少年

10

6

12

6

项  目

10

3

按项目考核

一、补充说明:

1、以上指标为专业服务指标,不影响各领域其他指标的完成。

2、工作半年以上的岗位、综合服务中心和项目“专业岗位”的社工助理需完成社工指标的一半;“行政岗位”的社工助理需完成社工指标的三分之一。

3组长、副组长、中心主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服务指标是一线社工指标量的一半。

4、个案指标可累计。但开案时间长达一年以上个案,需提供详尽个案评估报告,由总干事签字后方可算作个案指标。

5、每年评选20个经典案例,与个人绩效评估及各领域年度优秀团队评选直接挂钩,排名前10名者,个人绩效考核总分增加10分/人,所在团队相应增加10分/人;排名11-20名者,个人绩效考核总分增加5分/人,所在团队相应增加5分/人。

(以上指标从20121月开始执行。)

二、社工和社工助理完成指标量与绩效挂钩,并规定如下:

1、每年7月份评估上半年的指标完成情况,每年下半年(次年1月)评估全年的指标完成情况。岗位社工实行个人评估,由机构十方评估。

2、综合服务中心中期考核由东莞市公益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实行团队评估。根据评分名次按比例依次奖励,具体分配由中心主任负责。一年连续两次评为倒数第一的中心主任换岗。

3、项目中期考核由东莞市公益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实行团队评估,根据评分名次按比例依次奖励,具体分配由主任负责。一年连续两次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自动撤消。

4“星级”服务指标作为社工和社工助理(含所有领域、中心和项目)评绩效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三、社工助理完成指标量与其晋升社工岗位挂钩,并规定如下:

1、社工助理从上岗半年后开始计算其完成指标量。

2、每年8月份助理社工师考试成绩出来后,如出现持证社工助理多于岗位空缺的情况,实行晋升考核上岗模式。

3、社工助理需完成规定的服务指标,才可参加晋升社工考核。

四、合同续约及调岗

1、半年度绩效考核排名靠后(按10%比例)者,机构有权对其进行调岗;一年内连续两次绩效考核排名靠后(按10%比例)者,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约;

2、组长书面向机构要求调换组员的,机构有权对该组员进行调岗;

3、组员主动要求/提出调岗的,经机构调查了解后,可考虑对其进行调岗;

4、组员在专业服务方面发生重大错误的,机构不予续约,如:只进行个案建档,对可开案或转介的个案不开案也不转介的行为。

以上规定,作为服务指标的一般要求,对所有同工适用。同时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如有调整,以实际公布为准。

 

 

 

 

 

 

 

第十三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

中心督导及督导助理选拔制度

 

第一节 督导制度

一、督导职责

(一)对机构

1、为机构提供各领域的专业服务信息。

2、对机构项目进行审核,参与机构服务质量评估。

3、规范监督其领域内的专业工作程序等。

4、协助制定适合机构实际情况的同工工作制度及同工管理制度。

(二)对用人单位

1、代表督导团队,对同工现有的问题和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具体建议,反馈给用人单位。

2、根据实际需求,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

(三)对同工

1、定期召开每月一次的督导小组会议。

2、根据所督导领域的实际情况,规范该领域内的各类记录表格,审批专业服务方案,监督专业服务进程。

3、支援、指导同工处理疑难个案和复杂情况,向同工提供实务工作意见。

4、根据机构及同工需求,策划并组织实施同工系统培训方案。

5、对同工进行情绪上的支持和压力缓解等。

6、与社工服务部一起对同工进行绩效考核。

7、促进机构与同工之间的沟通桥梁,向机构反映同工建议。

8、市安排统一督导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督导工作

(一)督导人才队伍组成

机构督导、香港督导、见习督导、督导助理、内部督导助理。

(二)各级督导人同工作职责

机构督导、香港督导、见习督导、督导助理参照《东莞市社工督导人才工作职责规定》执行;内部督导助理参照《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内部督导助理选拔制度》执行。

(三)督导频率及时长

每小组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体督导,约2小时;每名同工每月不少于一次个别督导,约1.5小时。

(四)督导安排

社工服务部须在该月督导开始前一周下发《督导时间安排表》;同工须在收到安排表后三天内告知用人单位督导安排情况。

(五)督导相关资料准备

同工需于督导前2天准备好《同工督导内容建议表》及相关服务记录,一式两份发到所属督导邮箱及机构管理邮箱;督导后1-3天内上交督导记录,一式两份发到所属督导邮箱及机构管理邮箱。

第二节 督导助理选拔制度

一、综合要求

参加督导助理选拔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

2、资质:已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以上资格证书。取得中级社工师证及以上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资历

有一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实务能力较强。

(三)能力

1、个人特质:善于表达、思路清晰有条理;积极乐观、良好的自我认知;为人主动热情、正面看待事物;勇敢有毅力。

2、工作素质: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应急处理能力;有条理善组织、有策划及带领团队的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视野;具有社会网络资源利用能力、能敏锐捕捉周围环境变化。

(四)职业操守

1、遵守法律法规;

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奉献精神。

4、遵守机构专业工作规章制度,无受处分记录。

(五)其它

1、获得过个人特殊奖励;

2、得到用人单位嘉奖或同事好评,或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

二、报名办法

1、督导助理报名办法采取自荐和他荐两种形式;

2、机构自接到上级部门选拔督导助理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布督导助理选拔信息,同时接受符合条件的同工自荐和他荐;

3、机构公布符合条件的督导助理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全体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拔督导助理人选。

三、选拔办法

1、对督导助理的考核聘用,采取笔试和面试评分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采取闭卷笔答的形式进行,经过各领域组长评阅后进入面试阶段。

3、面试采取打分制,总分由专业题得分、能力题得分和特殊资历(英语或粤语翻译能力、社会推荐、奖励、单位评价、其他)得分三部分组成。

4、考核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构成比例为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两方面的成绩合成总成绩后,从高到低录用督导助理。

四、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见习督导、督导的选拔

2、优先获得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学习的机会

3、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各种晋升的机会

4、获得个人成长和素质提高的学习的机会

义务:

1、督导助理的工作职责参照《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工作职责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

2、除执行东莞市的职责规定外,督导助理还须负责机构同辈督导的计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3、督导助理须根据督导要求完成专业服务及督导工作;

4、完成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导助理的任命及奖惩

选拔产生的督导助理因违反专业伦理守则而获得荣誉的,将根据机构相关奖惩制度,由督导委员会认定并作相应处理。

 

 

第十四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组长选拔制度

遵照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参考《东莞市社会工 作服务机构行为规范指引(试行)》,现就本机构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的思路,制定组长选拔制度。

一、综合要求

参加组长选拔的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学历: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

2、资质:已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以上资格证书。取得中级社工师证及以上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资历

在本机构具有3个月以上的社工实务经验,管理能力较强。

(三)能力

1、个人特质:善于表达、思路清晰有条理;积极乐观、良好的自我认知;为人主动热情、正面看待事物;勇敢有毅力。

2、工作素质: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应急处理能力;有条理善组织、有策划及带领团队的管理能力,善于配合协调、承担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视野;具有社会网络资源利用能力、能敏锐捕捉周围环境变化。

(四)职业操守

1、遵守法律法规;

2、对社工理念有强烈的认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爱心;

3、理解和尊重他人,具扶弱帮困的奉献精神。

4、遵守机构相关规章制度,无受处分记录。

(五)其他

1、获得过个人特殊奖励;

2、得到用人单位嘉奖或同事好评,或得到专业导师、督导的特别推荐。

二、报名办法

1、组长报名办法采取自荐和他荐两种形式。

2、机构因管理需要,不定期公布组长选拔信息,同时接受符合条件的同工自荐和他荐。

3、机构公布符合条件的组长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所在领域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拔组长。

三、选拔办法

公示合格的组长候选人,经背景介绍、自我演讲等环节后,所在领域同工现场投票选拔组长。

四、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督导助理的选拔;

2、优先获得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学习的机会;

3、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各种晋升的机会;

4、获得个人成长和素质提高的学习的机会;

5、执行机构的工作任务,督促组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6、组员请假要向组长提出申请,再由组长向机构反映,得到机构的批准方可请假;

7、统筹小组经费预算权;

8、组长对组员的评估纳入到组员的绩效考核中。

义务:

1、及时向机构反馈组员的意见,疏通组员与机构的沟通渠道;

2、定期组织组员开展工作座谈会,分享工作心得,分析实际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3、完善同辈督导机制,培养组员的专业互助意识与能力;

4、小组的经费预算需得到机构的批准方可使用;

5、及时向组员反馈用人单位对专业服务点的要求和建议,协调组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五、组长的任命及奖惩

1、通过选拔产生的组长,自机构公布名单起,任职时间为一年。

2、如选拔产生的组长违反机构规章制度,根据机构相关奖惩机制,由机构理事会认定并作相应处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章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组长及同工职责

 

第一节  组长职责

为了更好地发挥组长的职能,协调好组长、同工、用人单位和机构的关系,确保同工实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组长职责。

一、权利

(一)执行机构传达的工作任务,督促组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员请假要向组长提出申请,再由组长向机构反映,得到机构的批准方可请假。

(三)统筹小组经费预算权。

(四)组长对组员的评估纳入到组员的绩效考核中。

(五)组长参加督导助理选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义务

(一)及时向机构反馈组员的意见,疏通组员与机构的沟通渠道。

(二)定期组织组员开展工作座谈会,分享工作心得,分析实际问题,制定工作计划。

(三)完善同辈督导机制,培养组员的专业互助意识与能力。

(四)小组的经费预算需得到机构的批准方可使用。

(五)及时向组员反馈用人单位对专业服务点的要求和建议,协调组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六)统筹小组内部的团队建设。

 

第二节  同工职责

为了使同工职责规范化、制度化,便于对同工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同工职责

一、认同机构理念,提升服务质量。

二、遵守与执行机构制度,完成服务合同指标。

三、维护机构形象,共同塑造机构社会公信力。

四、遵守用人单位的职责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五、尊重督导工作安排及指示。

六、同工开展的活动方案必须要经过督导的审批,得到批准方可执行。

七、及时向督导汇报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寻求专业支持。

八、执行组长的工作安排及统筹,如有意见,可向社工服务部、行政部以邮件、电话形式反馈意见。


第十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日常行政事务补充规定

 

一、利用QQ群分享资料的说明

(一)新同工入职后须加入名为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的QQ群和岗位所在领域的QQ群。通过QQ群和群邮件,增进同工与同工之间的学习交流和方便同工了解机构的日常行政事务。

(二)社工服务部每周一在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群开两个群邮件。分别为:蓝天同工一周资料分享帖、蓝天同工一周行政事务帖(不要求在此回复与行政事务无关的邮件)。

(三)同工在本周内,把将要上传到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群邮箱的资料(如:会议纪要、行政通知、与同工有关的资料、活动计划书等)进行分类后跟帖回复即可。如确实需要另开邮件上传分享资料的,应提前知会社工服务部工作人员,以合理整合资源。

(四)分享资料需上传附件,并将附件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粘贴到正文中,方便大家阅读和下载。

二、关于每周一次小组(领域)会议的通知

(一)每周一早上9:00,机构管理人员召开管理人员会议。机构各管理人员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二)各小组(领域)每周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由各小组(领域)讨论决定。各同工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工作计划。

(三)各小组(领域)会议纪要应以同工工作会议纪要模板填写,每月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打印版于例会时交予社工服务部。

三、机构月例会、组长(扩大)会议

(一)加强横向沟通和联系,每月最后一周周五组织全体同工召开机构例会例会时间、地点以当月通知为准。

(二)机构例会会议前一天下午(以实际通知为准),召开组长(扩大)会议,地点在机构培训室。会议主要讨论机构近期工作安排、突出问题等。

四、公文格式写作规范

(一)标题

应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主要内容,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事由、公文种类,必要时可使用正副标题。

字体为仿宋小二号字,加粗,居中。

(二)正文

     1、公文主体要求 

1页面设置:上-2厘米,下-2厘米,左-2.5厘米,右2厘米,装订线0厘米,页眉设置为;页脚设置为“专业·人文·公益”;

2)字体设置:仿宋,常规,小四,颜色为黑色;

3)段落设置: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段前段后为0行。

4)页码:用仿宋小五号阿拉伯数字从正文的第一页开始连续编页,居右对齐,数字两侧不加任何修饰。

     2、文中标题的标号要求

1一级标题:一、二、三、…(标题内容三号加粗;);

2)二级标题:(一)(二)(三)…(标题内容小三号加粗);

3)三级标题:1、2、3、…;(标题内容小四号加粗;)(1)(2)(3)…。

     3、正文

1标题之间不要空行,标题后不需要加标点;

2)正文开头要空2个字符,正文与正文之间不要空行。

     4、关于落款

1需标识机构名称、领域、姓名;

2)落款与正文空2行,右对齐。

     5、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6、附件、摘要要求

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有关参考资料。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发文单位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件数。附件应与主件订在一起发送。

页面设置、字体设置,段落设置跟正文要求一样。

    7、参考文献的著顺序录格式

著作类[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一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期刊文章:[序号]、作者.、论文名称.期刊名称、卷(期)、起止页码、年度

报纸文章:[序号]、作者.、论文名称、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专利:[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名、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网络资料:[序号]、作者.论文名称、网址、年度。

例如:

(1)张毅,铸造工艺CAD及其应用,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1994

(2)Huang S. C., Huang Y. M., Shieh S. M., Vibration and stability of a rotating shaft containing a transerse crack, Sound and Vibration, 162(3), 387-401, 1993.

(3)姜岩,覆岩离层注浆控制矿山开采沉陷研究, 山东泰安: 山东科技大学, 2000.

(4)王五,原油提炼方法,http://www.cjig.cn/,2005

    8、图表说明

图表说明包括插图、表、公式和计量单位。

插图:插图包括图解、示意图、构造图、曲线图、框图、流程图、布置图、地图、照片、图版等。插图注明项有图号、图题、图例。图号编码用页序号。如“图2.1”表示第2页第1图。图号与图题文字留一字空格置于无色文本框内,放在图的正下方,最好和图组合在一起,图题用5号或小5号字,字体用宋体。图中标注符号文字字号不大于图题的字号。

为确保打印足够清晰的图,还需注意以下几点:若是扫描图,则要保证有大于300dpi的分辨率;若是Protel或Autocad等软件绘制的图,最好调到合适的尺寸,直接打印出;若是编程软件绘制的图,则应先画出足够大的图,再通过拷贝屏幕的方式,其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表:表的一般格式是数据依序竖排,内容和项目由左至右横读,通版排版。表号也用页序号编号码,如:表2.1是第2页中的第1表。表应有表题,与表号之间空1字,置于无色文本框内,放在表的上方居中,用五号或小五号仿宋。表中的内容和项目字号不大于图题的字号。

 


第十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

         专业行政事务补充规定

一、提交工作内容

同工上岗后,每月3日前须提交上月当月工作资料:

(一)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同工工作日志;

(二)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每周(每月)活动预告;

(三)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同工月考核表;

    (四)东莞市社工服务机构情况统计表;

(五)督导确定后的经典个案、小组、活动案例编写(每人每年至少有一个)。

    以上资料由各小组(领域)组长,收集整理后统一提交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或以实际情况提交至社工服务部。

二、同工工作日志

(一)每日须按照同工工作日志模板、格式填写工作日志。

(二)回顾每日所做工作写下工作要点,并从工作点滴中反思所获所得写下心得体会,计划好明天的工作事宜。

(三)所有工作日志由各小组(领域)组长收齐后,每月为期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或以实际情况在机构例会时提交电子版至社工服务部。

三、每月活动开展预告

     各小组(领域)组长每25日前需把下月将开展的活动向机构汇报,包括活动类型、负责人、时间、地点。各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和项目负责人每25日前需把下月将要开展的活动向机构汇报,根据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容,并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

四、同工季度考核表

(一)同工季度考核表由同工在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填写完毕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分管领导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递交)并请用人单位领导在第二部分签署意见和签章;

(二)用人单位签章后,由同工将表格提交给所属小组(领域)组长,由各位小组(领域)组长评分后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或以传真形式发送至社工服务部(传真号码:0769-22400883)。

五、通讯稿撰写

(一)关于标题。若有横幅或者主题,则一定要用主副标题;如果没有主题的,则用主谓宾表结构设定。

(二)关于新闻稿主体。新闻写作框架:采用“倒金字塔结构”

第一段:目的+5W(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目的);

第二段:1H(活动开展形式)+取得成效。新闻稿主体表述要客观,文字表述要严谨,要紧绕主题,不要以散文、记叙文体裁报道。写若想表达主观想法,则可以第三者口吻表述。注意领导的职称、名字以及以重要性排序。

(三)关于署名。通讯员:地域+领域+名字。(如通讯员:莞城创业社区社工  XX)

(四)关于图片格式。

1、每张照片应有文字说明,且其图片说明要标明上传的顺序,如 1图为:XXX ; 2图为XXX;且图片一定要有时间显示,以求客观性。(相片时间必须是当天日期)。

2、图片内容应以彰显活动效果、展现服务主题、社工与服务对象的互动为主;

3、照片要照完整,有横幅要照到横幅;要照到社工、服务对象正面等。

4、把原图片和新闻稿分开,并放至同一文件夹发到机构邮箱。(图片文件夹、word文档新闻稿均以新闻稿的题目为命名,如图片文件夹命名:(原图)“巧夺天工庆元宵”——莞香花“大红灯笼高高挂”手工小作坊顺利开展;word文档新闻稿命名:“巧夺天工元宵”——莞香花“大红灯笼高高挂”手工小作坊顺利开展;邮件报送命名:【通讯稿】“巧夺天工庆元宵”——莞香花“大红灯笼高高挂”手工小作坊顺利开展)

5、要注意新闻的价值性及时效性。要凸显社工的主体地位和专业性。内部培训一般不能作为新闻稿。(如社工每周都会内部看电影等)一般在活动结束后的当天最迟是第二天下午16:00提交。新闻稿一律发到机构项目邮箱ltgh2012@126.com。

7、关于系列活动。系列活动的第一节(预告性写法)和最后一节(总结性写法)都要写新闻稿。

8、关于存档。每个领域(每个同工)都要把自己领域的新闻稿、照片、简报、媒体报道等宣传资料存档以为中(终)期评估之用。

六、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

1、同工上岗后,须根据通知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根据督导要求的格式撰写,如督导无要求,则按照社工服务部提供的撰写模板。【统一命名为XX年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张三/李四)】

3、所有总结与计划由各小组(领域)组长收齐后撰写一份领域内的总结与计划,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

4、所有总结与计划除提交机构外,同时提交给用人单位。

七、同工年度考评表

1、同工年度考评表指在考核同工服务效果,机构将通过审核同工提交的考评时间考核表,作为合同续聘依据。同工年度考评表分中期和终期考核,需由同工于绩效考核前发送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填写时需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详见附录12)

2、社工助理晋升社工,考核前需提交年度考评表至机构管理邮箱:ltgh20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