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市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同行新闻】社会组织运营权8月底招标——满“半岁”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可参与
发文单位:广州日报   作者:黄江洁  更新时间:2012/8/3 10:55:21   浏览次数:2214

    今年,东莞将再创建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将全部由社会组织运营。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这25个示范点的运营权将于8月底进行招投标,在莞注册登记满半年以上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可以参与投标。
    今年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点的平均运营费用为60万元,但负责运营的社会组织至少要安排8名工作人员进驻示范点,其中包括至少3名专业社工。
已有12家社会组织报名
    创建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被列入今年的市政府“十件实事”中。共有12家社会组织报名示范点,其中包括全市7家社工机构和乐民服务中心,以及4家新成立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根据市民政局的要求,这12家社会组织须于本月底,上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方案。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底,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届时才能确定25个示范点的运营权由哪家社会组织获得。届时市民政局将会委托相关招投标机构进行招投标。
    示范点平均运营费60万
    社会组织需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参与竞标?该负责人介绍,最基本的条件为:公 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在东莞登记成立半年以上(截至8月底);配有3名以上专业社工;在东莞或其他城市有过公益项目运营经验。
据介绍,去年创建的2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分别获得了市财政上限为200万元的资助。该负责人透露,今年的25个示范点平均每个可获得的市财政资助比去年稍少一些,为160万元。
    “此外,去年每个示范点获得的200万元补助中,平均有70万元用于向社会组织支付运营费,而今年给予社会组织的运营费将平均为60万元。”该负责人透露。


    原文链接:http://news.163.com/12/0726/08/87ATP8J3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