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组织架构及部门岗位职责
发文单位:本站原创   作者:蓝天关怀…  更新时间:2015/1/10 11:10:23   浏览次数:2446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组织架构



东莞市蓝天关怀公益服务中心部门及岗位职责

        (一)职责概要

理事会主要是制定和商讨机构发展的规则性事宜,如修改章程;业务活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机构的分立、合并或终止;聘任或者解聘机构总干事和财务负责人;罢免、增补理事;内部机构的设置;制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决定机构的发展方向,提出本机构发展规划; 

2、负责审议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决定机构章程修改方案; 

4、负责决定机构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权;  

5、负责选举机构理事会理事长;

6、负责监督机构总干事的工作;

7、负责审议机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8、负责制定从业人员的薪酬体系。

(三)理事长工作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负责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负责聘任或者解聘本机构总干事和财务负责人。

二、监事会

   (一)职责概要

监事会主要是对机构财务、理事、总干事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以及要求其予以纠正并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审核理事会拟定的各项报告; 

2、负责检查机构财务; 

3、负责监督机构理事会、总干事、财务人员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的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负责监督机构发展目标和方向; 

5、负责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提案。

三、总干事

    (一)职责概要
    总干事主要负责拟定机构发展计划及各阶段发展目标;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开展,确保机构的正常运作;负责机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代表机构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
    (二)工作内容
    1、负责执行理事会各项决策决定;

2、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机构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机构发展目标及工作计划;

4、负责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

5、负责协调监督各部门工作开展;
    6、负责机构行政管理人员绩效考核;
    7、负责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传达理事会各项决策决定; 
    8、负责代表机构参与各项社会交流活动,为机构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与资源。
    

四、财务管理部

   (一)职责概要

财务部负责日常现金、银行事务的处理与对账;保管财务印章、票据、记账凭证、账簿等;每月按领域按时发放工资;审核报销单,并对已审核的财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财务数据;负责开具发票等事务。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定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3、负责管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资金跟进、使用;

4、负责机构同工工资发放事宜;

5、负责机构财务材料归档管理事宜;

6、负责开具发票事宜;

7、负责财务预算、决算事宜。


五、岗位服务部

   (一)职责概要

岗位服务部主要负责机构岗位领域的服务拓展、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指引岗位同工顺利开展服务,并提升与保证服务质量;负责制定岗位领域服务规章制度;负责与用人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负责机构服务创新与研究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岗位领域服务开发与招投标工作,并跟进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2、负责制定岗位领域专业服务制度;

3、负责岗位领域报表收集、统计、上报与归档等工作及服务系统上资料整理与规范;

4、负责与相关的用人单位建立并维持良好的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反馈服务情况并了解用人单位对同工服务开展的满意度;
    5、负责定期走访同工,了解和掌握岗位同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需求,处理好其情绪,给予其行政、情感、专业等方面的支持;
    6、负责对同工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管,对有关数据进行抽查、统计分析和归档管理;对社工服务成效进行检查和评估;
    7、负责探索机构岗位领域发展和服务模式,创新服务内容。 

六、项目服务部

   (一)职责概要

项目服务部主要负责机构项目的研发、实施、管理和监测及整体统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与利益相关方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协调各项目负责人、中心主任与用人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参与项目同工的综合评估考核工作,并对如何提升服务质量提出改善建议和方案;负责机构项目服务的学术研究工作,积极推动项目服务模式、服务技巧及管理策略的本土化;创新项目服务内容,打造机构品牌项目服务。

(二)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领域服务开发与招投标工作;

2、负责制定项目领域专业服务制度,完善专业服务流程,跟踪机构项目服务系统运作;

    3、负责项目服务月服务数据的统计呈报、工作总结、文档的归类存档及服务系统上资料整理与规范。

4、负责与利益相关方保持沟通联系,定期了解同工工作的开展状况以及利益相关方对同工服务开展的满意度。 

5、负责跟进服务项目的开展,对项目的具体开展给予指导和支持; 
    6、负责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定期协助项目接受第三方评估,并跟进评估结果及反馈意见;

7、负责通过机构服务管理系统对各服务点服务进行日常监测与管理;

8、负责对项目服务领域、服务模式、工作方法及技巧等进行创新研究;

七、人力资源部

    (一)职责概要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机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拟定、解释及推行机构人事政策、薪酬福利、招聘计划及人事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机构人力分析与评估,以确保机构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跟进培训工作;处理日常社保、公积金等事务。

(二)工作内容

1、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向同工说明、解释、执行机构的薪酬制度,依社会生活水平、社行业工资水平情况以及机构政策,制定合理的同工薪酬办法,依据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同工薪酬方案的建议,积极落实各项同工福利。

2、负责制定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招聘与录用制度、晋升制度与薪酬福利制度等;

3、负责机构人员招聘与录用、离职、辞退管理等工作。配合机构年度发展目标和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根据机构招聘制度和招聘计划实施招聘活动与同工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

4、负责人事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机构同工的资料档案(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进行整理、分类和保存;

5、负责人事管理系统录入、更新与管理工作;   

6、负责机构同工入职培训、能力建设、继续教育工作。包括研发培训课程,确定培训模式,制定培训制度,并检讨培训质量,出版培训成果等;

7、负责处理机构同工社保、公积金、意外保险缴纳等事务;

8、负责机构同工考勤、请休假审批等工作;

9、负责实习生管理工作;  

10、负责机构同工劳资纠纷工作。

八、公共事务部

   (一)职责概要

公共事务部主要负责完善机构各部门及各层级的权责划分;机构物资采购及资产管理;负责机构的公众传播、宣传管理、形象策划、新闻、各类通知发布;沟通、协调机构与内外公众的关系,促进机构与同工间关系的和谐,参与处理机构的公众咨询和来访接待事务;协助机构发现、处理并监控其与公众之间的矛盾、问题和突发(危机)事件;负责审批同工团建活动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1、负责机构办公室日常内务管理与内部工作协调事务;

2、负责机构物资采购审批、登记与管理工作;

3、负责机构宣传工作。包括机构形象策划、制作机构宣传资料,管理机构网站、通讯稿、微信公众号、对外邮箱、媒体对接等工作;

4、负责机构各类通知发布工作;

5、负责机构大型庆典、倡导或推介型工作;

6、负责机构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审批同工团建活动事宜;

7、负责机构对外公关工作,接待到访机构的相关人员,解答到访人员咨询、处理公共事件与突发(危机)事件等工作;

8、负责组织、管理机构内部各类会议工作。

九、团体组织

   (一)同工委员会

    1、职责概要

同工委员会是独立于其它管理部门,由机构同工自主发起成立,直接向机构理事会、监事会反馈一线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与机构有关的普遍性问题,以调和机构各方关系以及维护机构全体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2、工作内容

   (1)代表同工参与机构的民主管理和有关决策;
   (2)向机构理事会、监事会如实反映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重要事项;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4)为机构全体同工争取正当权益;
   (5)代表同工与机构沟通和商讨有关共同性问题及意见的处理和解决办法。

(二)督导委员会

    1、职责概要

督导委员会主要是负责机构督导人才培养、督导人员管理工作。

    2、工作内容

   (1)制定机构督导管理制度、工作指引、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制度等,确实执行机构制定的各项督导制度;

   (2)负责机构各层级督导人才的选拔、分工、监管、考核、任免等管理工作;

   (3)统计呈报每月督导工作数据,对督导工作总结、专业文档等资料归类存档;

   (4)负责督导委员科研工作的开展,如制定督导工作手册、出版服务案例集;

   (5)组织、协助督导人员撰写专业文章,在行业杂志发表;

   (6)承接其它机构或地区委托给机构开展的科研工作、行业标准制定等。

   (7)负责对督导人员服务档案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其督导权限的监督。

(三)党支部

    1、职责概要

党支部由机构全体中国共产党员根据《党章》向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党委申请并获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主要行使对机构全体中国共产党员进行管理、组织党建以及发展党员等职责。

    2、工作内容

  (1)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

  (2)开展党员文化建设;

  (3)发展党员工作;

  (4)开展党员行政管理工作。